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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行道树移植尴尬成都市拟出台办法

来源:那花园
】 2012-01-26 00:00
[摘要]。 市林业和园林管理局已着手起草《中心城区树木移植管理办法》,下周将上报市政府。 成龙路行道树被损坏 追踪 成龙路行道树移栽,其实只需要一周左右便可搞定,结果拖了两个月未解决,背后暴露很多尴尬昨日,成都园林系统一名干部说。如何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

    市林业和园林管理局已着手起草《中心城区树木移植管理办法》,下周将上报市政府。

        成龙路行道树被损坏 追踪

        “成龙路行道树移栽,其实只需要一周左右便可搞定,结果拖了两个月未解决,背后暴露很多尴尬……”昨日,成都园林系统一名干部说。如何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昨日,记者进行了多方调查。据悉,为解决行道树移栽过程中的尴尬,成都有望出台相关办法进行解决。

        被免第一天 继续做工作

        “各方都有责任,我们现在要做的是积极改正错误,做好本职工作。”昨日下午,锦江区城管局办公楼内,被免去锦江区园林和林业管理局绿化管理科科长的李忠文告诉记者。昨日是他被免职后的第一天,他仍照常来到办公室处理相关事宜。

        李忠文平静地说:“尊重接受处理决定,但是工作肯定要继续嘛。”虽被免职,他仍忙着处理成龙路行道树的后续事项,核定树木数量、尽快办理移植手续等。他说,自己的职务被免了,但事情得到了重视,城市园林绿化“砍一罚十”的机制也将准备建立,这对城市园林绿化保护肯定有好处。

        走出办公室时,李忠文绷了很久的脸终于放松,泪珠从他眼中流了出来。他马上掏出纸巾擦了擦,到男厕所平静自己的情绪。从厕所里出来,李忠文就到成龙路去查看行道树数量了。

        行道树移栽存在现实尴尬

        锦江区绿化管理所负责行道树管护的李泽聪介绍,锦江辖区的行道树,除市园林局负责管护的市区路段外,三环路内城区街道,由区园林林业绿化工程管理所负责。2008年底,锦江区城管局通过公开比选,确定由季昌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负责管护。

        李泽聪说,在此前的市政工程中,如果涉及行道树移栽事宜,原则上会委托给行道树管护单位负责移栽。移栽所需费用,由施工单位负责。一名多次参与市政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称,尴尬的是,如果行道树管护单位提出的移栽价格,施工单位不认同,就难免影响工程开工时间。

        青羊区城管局副局长赵刚说,青羊辖区行道树,全部由园林绿化队负责管护。如果需要移栽,一般会建议施工单位自行选择移栽单位。

        成都拟出台树木移植办法

        昨日傍晚,市林业和园林管理局相关负责人称,为完善树木移栽机制,该局已着手起草《中心城区树木移植管理办法》,将于下周报市政府研究。

        据透露,该管理办法的精神是,建设业主单位可以择优选择移栽施工单位,日常养护管理的单位可优先,两者发生冲突,以建设业主单位的意见为主。树木移植程序是先办证,后签合同。

        这名负责人称,成龙路行道树被损事件,在绿化系统震动比较大。昨日市林业和园林管理局召集几个城区绿化科长讨论,从中吸取教训。此前,其他非重点工程有偷砍盗伐的情况。这次事件后有个好处,全社会都知道爱绿护绿,知道移树砍树要办证。

        成都商报记者 余文龙 赵倩 孙鹏 李福建

        最新进展

        办好手续 3天内能移栽完

        昨日下午,李泽聪和城投集团基础公司项目工长曾道能等人一道,在成龙路立交桥施工现场,一棵一棵核查因工程需要移植的剩余树木数量。曾道能说,树木数量核查清楚后,会直接上报给市林业和园林管理局申办移植手续,并报市政府审批。“现在剩下的树有200多棵,如果手续办好,3天之内就能移植完。”李泽聪说。

        树木被损坏源于没砍断的利益

        □成都商报评论员 付克友

        成龙路行道树受损事件报道后,引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李春城亲自调查处理并责成有关部门理顺管理机制,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受到了严肃处理。这充分体现了成都对“国家园林城市”和“国家森林城市”荣誉的倍加珍视,也高度体现了市委、市政府维护城市生态环境和市民公共利益的坚定决心。

        尽管事件已经告一段落,但我们的反思不应结束。我们需要追问:树木在光天化日被损,究竟是如何发生的?归根结底,源于那不能达成一致的利益之争。

        调查显示,早在3月,城投集团基础公司就已经向锦江区园林和林业管理局提出了绿化移植申请,但就30多万元的移植费用与该局委托的季昌公司迟迟不能达成一致,由此导致施工进度被严重耽误。最终,建设业主擅自移栽和砍伐,使部分树木遭殃。

        而这不能达成一致的利益之争,又源自没有砍断利益的体制之弊。在这里,有关部门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锦江区园林和林业管理局既掌管了有关许可证的初审权,又由自己委托的绿化公司垄断管辖区域内树木移植的市场业务。在这里,有关的审批权限成了价格谈判的一个筹码。

        由于没有来自市场的竞争,这个30多万元的价格也就显失公平,争议也就在所难免。值得注意的是,城投集团也不是一般的市场主体,而是实力雄厚的国有企业,所以旗下的基础公司才敢与相关部门指定的公司进行持久谈判,并最终掀翻了谈判桌。

        可见,树木被损坏正是源于没砍断的部门利益。试想一下,假如城投集团基础公司可以从市场中去自主选择绿化公司,而不是独此一家,别无分店,那么树木遭殃的悲剧就不可能发生。因此,有关部门下属的绿化企业是否应该管办分离,加入市场竞争的行列?

        体制之弊带来的利益之争,以致更高层面的协调机制都无法解决。据报道,协调会开了几次都无济于事。众所周知,早在2006年,作为“大部门制”改革的一个举措,成都市撤销林业局和园林局,组建成都市林业和园林管理局。“大部门”的目的就是要从“九龙治水”到“一龙治水”,改变多头管理、效率低下的现象。然而,这次事件却让“大部门”失灵了,竟然管不好几棵树,何也?根子在于行政权力里面掺入了经营单位的利益纠葛。所以,市场的归市场、政府的归政府,“大部门”才不至于被一些“小公务员”把经念歪了。

        李春城指出,要“认真吸取教训,尽快优化程序,理顺机制”。这才是治本之策。毕竟,成都“国家园林城市”和“国家森林城市”的名片,需要靠一棵一棵的树、一片一片的绿地来呈现,更要靠相关的体制机制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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